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通讯员 曹元利 王菊英)“第五条,建议明确具体防火措施内容,如人员数量、灭火设备、气候因子等等。”日前,临武县人大常委会正在征求《郴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一审修改第二稿)意见,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就野外用火中,林业与农业部门的职责划分、管理的具体措施、野外用火审批程序提出修改意见。
临武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虽然县级人大没有立法权,但一直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立法,将立法调研、法规草案修改、立法后评估列入工作重点强力推进。该县农业农村委紧紧抓住涉农方面的立法工作,以配合开展高质量立法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临武县农业与农村委先后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郴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等3个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人大代表开展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意见修改,开展调研3次,召开座谈会5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6条,其中有8条建议被采纳或部分采纳。
在配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中,该县人大代表、农业专家提出7个方面的修改建议,并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充分体现的专家的态度,确保建议的质量。对第十六条“畜禽养殖场(户)……”中,“养殖场”的提法提出异议,建议改为“饲养场”,依据与理由是与《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法》中没有畜禽养殖场(户)的名称,申报检疫对象饲养场(户),地方法规要与上位法相一致。虽是一字之差,体现了该县农业专家对立法的严谨态度。
临武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绿色能源大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形成以临武鸭为代表的六大特色产业,“特色农业之县” 正在全面推进。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曹元利 王菊英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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