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谭某,男,11岁。11月10日晚从郑州市登封市包车返宜,于11月11日抵达宜章县天塘镇,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1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9:40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核查,感染者谭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0日
23:00在登封市焦唐高速收费站乘包车(湘L.B348T)转许广高速返回宜章。
11月11日
13:40抵达许广高速迎春收费站。
14:20到达天塘镇天塘村朋友外婆家中,在单独房间休息未外出。
16:10被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宜章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372282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宜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来源:宜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