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临近,为守护城市环境与公共安全,郴州市发布了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要求,同步启用了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市民文明过节。

明确禁燃区域及限放标准
中心城区禁燃区为柿竹园社区—麻田村—苏仙区农垦场—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郴永大道(雅市村段)—千里湖山—青年大道人民路交汇处—卜里坪村—龙女温泉景区—同心桥村—华泰城—雷大桥村—石盖塘村—田家湾村—郴州大道(王仙岭风景区段)—长卷文化旅游度假区—白露塘村—柿竹园社区闭合区域(具体范围详见官方附件),禁燃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全市仅设2处合规燃放点,东湖公园(郴州长卷项目对面区域)及仙岭湖体育休闲公园(石盖塘区域)。燃放时段为除夕早6时至次日凌晨1时;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6时至24时。
规范全流程管理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在禁燃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处理;在禁燃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管部门依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如果没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呢?可处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可积极举报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为0735-12345。
倡议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过节理念,主动遵守禁限放规定,共同守护郴州蓝天碧水与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唐哲宁/整理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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