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7日郴州讯(通讯员 张芷琦)近日,嘉禾法院行廊法庭与工商联协同发力,深入践行“枫桥经验”,通过“法庭+工商联”的联调机制,立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多元解纷,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建材买卖合同约定模糊引发的货款纠纷,让“糊涂账”变“明白账”,当事人当场现金结清款项,既圆满化解了商事矛盾,也为基层稳定和辖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口头协议约定不明起纷争。建材经销个体户李某某与装修个体户王某某系多年合作伙伴。以往按照王某某需求,李某某将各类装修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双方通过微信完成清点、确认、结算及付款,交易一直较为顺畅。2023年底,一批价值4000余元的装修材料引发双方争议。李某某主张材料已全部交付,王某某尚欠货款4900元,叠加资金占用利息共计5200余元;王某某对收货数量无异议,但认为李某某单方抬高材料单价,多次要求据实结算,认为系对方原因才导致无法付款。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李某某遂诉至法院。
对簿公堂争执激烈不退让。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某某不认可李某某微信发送的售货单,认为对方单方抬高材料单价;同时提出自己曾为李某某介绍客户业务,应当支付销售提成。庭审现场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矛盾进一步激化。
联合调解打破僵局明权责。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升级,对个体户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嘉禾法院行廊法庭庭长李昭辉启动“法庭+工商联”联合调解机制,与特邀商事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了解案情,分别与双方交心细谈,劝说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适度退让,积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让“糊涂账”变“明白账”。经过多轮斡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王某某当场现金支付货款4500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张芷琦
编辑:李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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