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网络生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郴州市网信办以“林邑净网”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要求,依照郴州市2026年度网络执法工作计划,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依法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上半年处置网站、自媒体账号84个,责令注销网站备案37家,行政处罚案件2起。现向社会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1.发布涉烟花爆竹不良信息的自媒体账号被关停、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1月,郴州市网信办经巡查发现,5家自媒体账号发布涉烟花爆竹不良信息。有的自媒体账号为引流,以“同城可颂”等谐音、暗语,诱导购买烟花;有的自媒体账号为分摊成本,以“买多了,谁要联系”等方式,发布销售信息,非法转卖烟花爆竹;有的自媒体账号帮亲友发布广告,违规转发或推送烟花爆竹销售信息等,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互联网传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危险物品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郴州市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自媒体开展了集中约谈教育。目前,被约谈的相关自媒体已被平台关停或禁言。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其中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案例2.网络“约架”自媒体账号运营人被约谈
1月,经巡查发现,“某鱼”“某将军”等自媒体账号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互联网上刻意发布斗狠挑衅言论,通过私信教唆他人约架,组织线下拳击赛事。该行为公然宣扬暴力,肆意挑动网络戾气,严重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资兴市网信办、宜章县网信分别联合属地公安部门对相关自媒体账号运营人开展约谈教育。目前,不良视频内容已删除。
案例3.某网站涉嫌假冒腾讯“应用宝官网”被注销备案
2月,经网民举报发现,“郴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涉嫌假冒腾讯“应用宝官网”,核查中同时发现其网页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地址图标仿冒中信证券APP专属log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北湖区网信办对网站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网站已注销备案。
案例4.发布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的自媒体账号运营人被约谈
3月,汝城县网信办巡查发现,“某新数码”“某琦”等自媒体账号多次发布利用未成年人摆拍、引诱未成年人飙车等存在不良导向的短视频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汝城县网信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交警大队依法对相关自媒体账号负责人开展约谈教育。目前,不良视频内容已删除。
案例5.发布涉封建迷信信息内容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约谈
3月,永兴县网信办巡查发现,网民曹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含“闹鬼”“神婆”“算命”等迷信信息的文字及视频,传播封建迷信思想,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永兴县网信办依法对曹某某进行约谈教育。目前,不良视频内容已删除。
案例6.发布涉军装信息内容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约谈
4月,资兴市网信办巡查发现,退役军人何某某为吸粉引流,在网络平台发布着制式军装短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兴市网信办联合资兴市人武部对何某某进行约谈。目前,相关视频内容已删除。
案例7.某网站存在宣推“翻墙”软件不良内容被注销备案
5月,苏仙区网信办接到相关线索,苏仙区坳上镇一村民田某某经营的网站存在VPN软件教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苏仙区网信办对田某某未及时发现网站模板存在指向github等翻墙软件链接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该网站备案已注销。
案例8.某MCN机构因摆拍炒作被依法约谈、处罚
6月,经巡查发现,自媒体账号胡某某发布所谓“园区完不成业绩遭电击”的虚假不实信息。经核查,当事人胡某某系郴州某文化传媒公司(MCN机构)团播人员,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恶意杜撰,发布摆拍剧情、虚构事实的违法违规视频,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误导公众认知,性质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资兴市公安局依法对胡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北湖区网信办联合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对郴州某文化传媒公司(MCN机构)负责人曹某进行约谈教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加强内容监管。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案例9.发布涉中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处罚
6月,永兴县网信办巡查发现,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恶意编造、传播“中考‘指标生’减少”的不实信息。经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核查,网民李某某通过AI生成软件生成郴州市中考志愿填报指南、方案等AI图片,并在网络平台编造、扩散有关“2026年永兴一中中考‘指标生’名额”等不实信息,引发中考生及家长的焦虑、恐慌,严重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发布虚假招聘求职信息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约谈
7月,接网民举报,“某某停车”公众账号发布“工资8000-11000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510名人员公告”等招聘内容为虚假信息。经市人社局核实,该账号为推广引流,未经严格审核,导致转发的招聘信息出现虚假内容。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市网信办联合市人社局对该账号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教育,督促其立即删除不实信息,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加强日常审核监管。目前,不实信息已删除。
郴州市网信办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郴州市网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相关部门对属地涉未成年人、散布虚假不实信息、网络直播低俗恶俗等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进一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向郴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735—2871062或0735-2871577)如实举报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郴州网信
作者:郴州网信
编辑:何雨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