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当前防汛形势,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和《郴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于6月14日10时起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
目前,全市正值主汛期,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防灾害风险滞后性,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水库(水电站)、河流、尾矿库、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设施、在建工程、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巡防巡查工作,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随时做好近期可能发生的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14日
来源:爱郴州
编辑:何雨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