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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08 09:42:43 字号:

郴州市苏仙区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贾某某,男,38岁,11月7日00:02驾驶大货车(豫HT2773)到达郴州北高速收费站,15:30接宁乡市推送混管追阳信息后,第一时间对贾某某进行闭环管控、核酸采样。19:07初筛阳性,20:50复核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密接人员管控、环境消杀均已到位。

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日下午自河南焦作出发,途经河南许昌市、河南驻马店市、湖北天门服务区、湖南益阳市资江南高速路口、资阳区、宁乡市等地,11月1日、3日、4日、5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6日宁乡市混管核酸检测阳性。

11月7日

00:02到达郴州北高速收费站,并下车进行登记。

00:11离开收费站。

00:49到达郴州高新区广州顶通物流有限公司卸货仓库附近,之后在车上睡觉。

8:37把车子开到仓库门口卸货,未外出吃早餐。

13:00叉车师傅送盒饭。

15:30从东谷云仓停车场2驶出,停在郴州高新区广州顶通物流有限公司卸货仓库500米处,随后被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郴第3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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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仙发布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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