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谭智莉 郴州报道
“梳理今年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发生酒驾违纪违法行为。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反省,认真查找工作不足,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在严格要求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法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近日,桂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奕萍与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桂东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做到“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通过查结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正是桂东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通过抓警示教育、整改落实、回访教育等措施,做深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既是对党员干部个人进行提醒教育,也是对发案单位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鞭策,目前已经成为我们查办案件后的规定动作。”桂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郭颖介绍。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桂东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身警示教育“活课堂”,不仅通报当事人的违纪事实,还深入剖析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引用处分条例依据,警示参会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入对照,开展自我剖析,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要求案发单位必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推动以案为鉴。
同时,桂东县纪委监委坚决克服“就案办案,单纯办案”思想,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梳理排查办案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及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剖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下发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整改过程遇到困难,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推动多个层面的治理和规范,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真。”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艳青说道,帮助受处分干部心理上认同组织,思想上认清错误,继续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干事创业,才是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桂东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制定回访方案,通过座谈、家访、电话约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策、区别对待,通过多种方式化解受处分人员的“心结”,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和鼓励他们解开心结、卸下包袱、唤醒初心,积极主动作为,回归正常工作状态。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强化问题整改6个,完善相关制度18个;回访受处分和问责党员干部144名。
“下一步,桂东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打好教育、促改、回访“组合拳”,全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助推桂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桂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谭智莉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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