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3日讯(通讯员 王鑫宇)近日,苏仙区桥口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高椅岭马路上捡到一只受伤老鹰,请求派出所民警前往救助。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观察发现,受伤老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因其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救助不当对游隼造成二次伤害,民警向群众借来纸箱,小心翼翼将其放置纸箱中。随后民警与郴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待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民警将受伤游隼进行移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后,才放心地回到岗位。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鑫宇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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