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1日讯(通讯员 贺云丽)近日,郴州市桂阳县一家服装城因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有效、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等隐患问题,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6万元的处罚。
此前,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该服装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隐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设置排烟设施;全封闭式防盗网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消防泵不能联动和手动启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大队当场依法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集体议案,确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给予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款6万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贺云丽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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