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北湖区查获一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黑窝点”,查获待拆解报废机动车3辆,涉嫌非法拆解的汽车发动机20台、摩托车发动机10台以及其他报废机动车零部件37件,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物品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须获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当事人在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拆解报废汽车,属于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与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紧密协作,深入推进报废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净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