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某行政机关对某宾馆存在的接待未成年人单独人住、未录入信息系统、未询问监护人等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的问题,发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首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书。
这是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规定的具体实践。
下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行政违法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新的发力点和增长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民本领域深入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临武检察
编辑:胡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