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手册》
(下称《手册》)
规定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建筑层数和高度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3层
该《手册》对农村住房的申请审批、建设技术要点、工程验收、危房和抗震加固等均做出了规定。
哪些农户可以申请住房建设呢?
根据《手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
可以申请住房建设
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房的;
现有住房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原有住房因灾毁需要重建的;
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迁建或者按政策实行移民搬迁的等。
需要关注的是,若出现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符合村庄规划的,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等情形,将不予批准建设住房。
就建设规模来看,《手册》规定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应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涉及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80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210平方米。建筑层数和高度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一般不超过3层。
在选址方面,规定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设住房。在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干10m,乡道不少于5m。在高速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m。
另外,农户建设住房开工前,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还需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免费完成现场放线,树立公示牌。
《手册》指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从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设计图中,选择当地大多数农户接受的示范图予以推广使用。鼓励农户新建住房时按照示范图建设施工,逐步形成符合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胡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