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日前,汝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卢阳镇规划办原主任、房屋打非治违办原常务副主任何文宇失职失责、非法占用土地问题。2015年3月,何文宇在任卢阳镇规划办主任、房屋打非治违办常务副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职,在明知其二嫂朱某少批多建的情况下,未依法制止和执法,也未向领导报告,导致朱某违法占用土地建房113.94平方米,何文宇对此负监管直接责任;同时,2016年至2019年,何文宇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二嫂等人未经批准违规建设养鸡场等,非法占用自有和通过置换所得土地共1977.16平方米,其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373.17平方米。2021年1月,何文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土桥镇原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袁海清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袁海清身为土桥镇分管打非治违办的领导,在安排部署打非治违巡查工作中未正确履职,导致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19亩,且长期未整改到位;同时,在乱占基本农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中,为应付检查,安排镇规建办工作人员伪造土地审批单和不如实上报2020年7月3日后新增违法建房问题,致使该镇违法建房问题整改滞后,袁海清对上述问题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袁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深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乡镇要切实扛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住增量,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处置存量,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治理的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面清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汝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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