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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5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
2022-04-26 16:59:07 字号:

郴州通报5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

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5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郴州经济开发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许红贤,郴州经济开发区原党委委员何荐保不作为问题。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郴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时任分管领导许红贤、招商局时任分管领导何荐保在审批郴州天珑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拨付关键生产设备补贴款工作过程中,对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公司先后两次利用虚假的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等资料骗取补贴款。对此,许红贤、何荐保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许红贤、何荐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水务服务科原科长黄文健等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违反工作纪律,在二次供水项目资料审核备查和验收过程中超时限办理审核备查手续,不按规定组织复核验收,损害了企业利益。对此,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利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水务服务科原科长黄文健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黄文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科长职务;王利华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3、北湖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小斌,区住房保障中心原主任胡颂详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北湖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公租房资料收集、初审、复审、管理、分配等工作中,因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导致曹某等25户外来务工人员伪造公租房申请资料,骗取国家公租房入住资格。对此,时任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小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胡颂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高伟、工作人员曾辉和姜山均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8月,何小斌、胡颂详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0月,高伟、曾辉、姜山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永兴银都集团公司监事、投融资部部长李梁慢作为问题。2016年1月,永兴银都集团完成了永兴县人民医院与远东公司租赁贷款9500万元的融资业务,应当立即收取由中介方黄某某承担的融资手续费190万元。时任银都集团投融资部副部长李梁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笔手续费至2021年3月才收取到位。对此,李梁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6月,李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武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泽林等人不作为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临武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股对各类低保户的动态监管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户实施分类管理和定期开展分类复核,导致违规发放多项低保、五保供养补助资金,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时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泽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股股长黄国喜、陈保才以及时任副股长黄晓芸、工作人员谭佳飞和邓超均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吴泽林、黄国喜、陈保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委“137”工作要求,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锁定任务不动摇,狠抓落实不松懈,不见成效不罢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结合整治“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专项行动,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逃避责任、故意拖延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优化干事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林邑清风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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