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利用被害人急于获取学历的心理诈骗钱财。2022年4月13日,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诈骗案当庭一审宣判。
黄某是一名无业游民,某次上网时无意间刷到一则机构帮学生办理学历认证的消息,于是“灵机一动”,想到也许可以假装大学老师“搞点钱”。经仔细思考,黄某觉得可以假装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骗取想要办理这所学校学历证的学生的钱财。于是,黄某便在朋友圈上发布消息,称自己在某高校招生办工作,可以帮有提升学历需要的人“搞学历”。黄某的初高中同学李某看到了这则消息,向黄某咨询了相关问题后先后给黄某转了6000元用于办证。其他三名受害人则是李某的朋友及朋友的亲戚,由于也想提高学历且出于对黄某是李某同学的信任也付了钱。直到其中的一位受害人多次在学信网上查询学历信息无果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查实,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黄某谎称是高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以帮人办理学历证为由先后诈骗人民币25500元。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2年4月13日,黄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黄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后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提升学历应当鼓励,但毕业证、学位证只有通过正规高校录取、结业后才能取得,切不可由他人办理,更不要轻信中介,以防上当受骗。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颖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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