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2日讯(通讯员 李芝仪)近日,陈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装载一车毛竹由北湖区万寿桥沿G107绕城线由南往北行驶时,因车辆货物装载不当造成所装毛竹倾斜散落路面并压损了货车驾驶室,此时,胡某驾驶小车从同方向驶来,因夜晚光线不足视线受阻,在经过该路段时撞上了前方散落在路面上的毛竹,造成小车乘客严某受伤及小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毛竹自身比较长,货车车身装载不下,最上面一层的毛竹就被直接架在驾驶室上面,下层的毛竹则伸出车尾,整车毛竹仅用两条绳子揽住,货车驾驶员陈某白天不敢上路行驶,便晚上趁着夜色在道路上“顶风作案”,没想到一个刹车竹子散落一地还发生了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芝仪
编辑:胡用梅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