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8日讯(通讯员 侯娟娟 郑岑)“谢谢你们检察官,我家领到了五万元救助金,现在我和我的两个孙女都办了低保,孙女们身体好了,也比以前爱笑了……”老人家林某伟看到检察官来到家中,激动地说着。
2020年10月,临武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系低保户无赔偿能力,被害人身体伤害严重,家庭困难。为此,该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两名患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被害人平时由其双腿残疾的祖父林某伟看护,被害人母亲患有智力障碍,全家依靠被害人父亲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2021年7月,临武县检察院与郴州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三级联合司法救助,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万元。同时考虑到一次性救助无法从根本上为林某伟一家摆脱困境,该院积极联系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就构建“1+N”多元救助模式进行听证和探讨。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1”是指立足经济救助本职,发放司法救助这一常规模式;而“N”则指因案而异、因人施策的个性化救助措施,为救助对象提供实效性强的精细化救助。
针对此次司法救助对象家庭贫困、患有智障且是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县民政局、县残联决定给予受害人紧急救助共计3.6千元;县残联表示待两名被害人年满16周岁后可安排到残疾人特定场所参加劳动;当地镇政府表示两名被害人符合低保政策,决定为其办理低保;县关工委、妇联决定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抚平心理创伤。
“司法救助不是一次性的举动,要通过短期和长期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让救助对象回归到安稳生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承办检察官这样说。
“临武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检察能动性,避免就案办案,及时关注案件背后的民情、民意、民声,积极为民办实事,大力推进多元化救助,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广大百姓送去冬日暖阳。”临武县关工委执行主任胡开元在听证会上这样评价该院开展的“1+N”多元救助模式。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侯娟娟 郑岑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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