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中关于人才评价认定的具体举措,有什么突出特点?
答:人才新政52条打破人才评价认定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倾向,突出产业需要、突出市场导向,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薪酬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全市人才按照国内外领军人才(A类)、省级领军人才(B类)、市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高级人才(D类)、市级实用人才(E类)、市级青年人才(F类)进行评价认定,其中A、B、C、D类为高层次人才。具体来说:
一是灵活认定人才。赋予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认定中更大的自主权,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市级实用人才名额,由重点产业企业自主评定,对郴州经济发展贡献大、纳税高的企业,赋予他们直接认定人才的权力。
二是突出实用导向。注重引进留住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工人才,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与产业相关的中级技工或相当层次以上的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400元生活补贴,郴州高等(职业)院校和郴州技师学院毕业的中级以上技工留郴工作的,3年内额外给予每月200元补贴。
三是注重综合考量。重点产业民营企业上年度应纳税薪金60万元、4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分别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市级高级人才,享受相应服务,体现了以业绩和薪酬的鲜明导向。
市委人才办将制定出台人才分类认定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向市委人才办申请评价认定,根据评定的等级享受相关的服务。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组宣
编辑:唐哲宁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