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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解读 | 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中关于事业单位深化人才引进培育体制机制改革有哪些举措?
2022-01-24 23:20:21 字号:

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解读 | 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中关于事业单位深化人才引进培育体制机制改革有哪些举措?

问: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中关于事业单位深化人才引进培育体制机制改革有哪些举措?

答:人才新政52条突出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主要有以下几项举措:一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经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设置特设岗位招聘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二是引进人才因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引进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按国家规定连续计算工龄;三是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保留在职工资待遇,不占本单位岗位职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四是对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按照人力资本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五是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或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倾斜。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以上举措,从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事档案、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了更大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用人单位引才育才动力和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组宣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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