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7日讯(通讯员 李芝仪)近日,郴州公安交警在同心路摆点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车辆驾驶人贺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3mg/100ml。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车辆驾驶人贺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3mg/100ml。
面对交警的询问,贺某后悔不已老实交代说,自己与朋友好不容易相聚,贪杯喝酒,各自散了之后,心存侥幸,想着夜深人静,回家的路程也不远,稍微驾驶车辆走一段也不是什么大事,便揣着才拿3天的驾驶证就驾驶车辆上道路,哪成想被逮了个正着。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贺某血液检测结果为150.05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没焐热几天的驾照被吊销不说,贺某将面临2000元罚款,5年都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道路行驶没有任何侥幸可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是应该遵守的底线!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芝仪
编辑:章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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