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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荣获 “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1-12-28 17:27:39 字号: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荣获 “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红网时刻12月28日讯(通讯员 陈梦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通报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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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湖区检察院依托以创建“融合检察新媒体提升宣传软实力”的业务品牌为抓手,充分运用“3+”工作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创新发展,为提升检察新闻宣传“软实力”夯实基础,全面助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018年以来,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稿1253条,在媒体发表宣传文章616篇,其中国家级188篇,省级190篇,市级238篇。《“1+N”模式确保司法救助效果》《生活亮起光》《北湖:用司法手段为8罐有毒化学品“消毒”》等多篇文章在《检察日报》发表。

“组织+管理”,全方位构建“大宣传”格局

面对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北湖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在制度、人员、经费和技术上给予了充分保障。

着力完善运维管理制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和内部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再签后发的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明确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各部门的新媒体宣传联络员负责各业务部门日常信息采写、签批、发布。切实做好检察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内容发布和运营维护。着力深化媒介融合理念。坚持内容为王,把握好时下热点,针对日常检察工作动态、检察风采、案件办理、普法教育、检察文化等方面内容,在版面设计、图文制作、内容安排切实做足“特色”文章,彰显检察特色元素,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牢固树立检察宣传“人人有责”的宣传理念,构建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大宣传”格局。明确分管负责人,在各部门选拔熟悉检察工作、具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具备宣传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充实宣传队伍力量。同时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定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尤其是检察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引导检察人员关注、参与信息宣传,主动提供素材,及时把检察工作成果转化为宣传资源,全院一盘棋多出原创精品。

“品牌+融合”,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服务

北湖区检察院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充分整合资源,在做好传统的报刊宣传的同时,结合新媒体特点,紧扣阶段工作重要节点,积极谋划宣传专题,主动做好检务公开,全面为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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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与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统筹谋划、精心选题、精心制作,开设了“扫黑除恶北检在行动”“公益诉讼在北检”“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栏目,通过多平台重点宣传四大检察办案成果。如《“天狮”14人涉传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近日开庭审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北湖区检察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等,以案释法,传导法治力量。着力与检务公开深度融合。及时发布检务动态和重要信息,并与《湖南日报》《郴州日报》《红网》等建立合作机制,着力挖掘检察亮点工作,采写出有深度、有分量、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作品,扩展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及影响力。着力与疫情防控深度融合。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定期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增强疫情防控宣传精度。结合疫情期间的办案情况,推送了《湖南首例涉疫诈骗案今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等宣传稿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疫情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式报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机关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深入报道干警参与高铁站、火车站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展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良好形象。

“创新+互动”,在法治宣传中传播检察好声音

在做好发挥检务公开、检民互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普法教育等工作的同时,北湖区检察院着力打造特色精品,不断推进新媒体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运用拍摄短视频等创新形式,鲜活开展普法宣传,向社会发出检察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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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北检特色精品。北湖区检察院为创新宣传方式,投资30余万元搭建了全市检察机关首家微摄影棚,由干警拍摄案例剖析视频,利用新媒体平台跟大家交流分析案件办案经验技巧,增强全院干警学习的趣味性。自主创作主题微视频、音频,并拍摄“检察官说法”的北检微课堂,选送的微课作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办理经验与技巧》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课程。改编创作的检察官版《只为你》视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正义网首发,受到群众的广泛传播和称赞。着力创新宣传方式。以司法救助为契机,提前策划,积极筹备“2019年度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暨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湖南日报、法制周报、红网、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多样化宣传形式、传播方式、受众角度来实现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全方位展示,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着力开展校园普法宣传。以学校需求为导向,设计了防性侵、防治校园暴力、学习民法典、禁毒和自我保护等多个课程,安排检察官深入郴州市九中、市四十二完小、北湖区保和中心学校等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推动法治宣传进校园。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北湖区检察院将以此荣誉为新起点,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用心讲述检察好故事,积极传递法治好声音,切实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提升北湖检察宣传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梦圆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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