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日在郴州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郴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郴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郴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郴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郴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8、选举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9、选举郴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0、选举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1、选举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通过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草案;
其他。
来源: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龙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