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9月28日讯(通讯员 黄萌萌 肖帆)9月27日,汝城县卢阳镇得靖村村民朱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汝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朱某悔恨道:“我以为在有水的田里烧茅草肯定不会有什么事,结果引发了火灾,对汝城的生态造成了破坏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希望大家能汲取我的教训,千万不要搞违规野外用火。”
朱某于失火当日被警方抓获。
9月25日12时许,朱某为了种植生姜,从家中携带一个打火机来到自家位于“虎形”山场附近的荒田中,朱某认为自家的田里有水且很潮湿,烧荒点草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在未向村里进行农事用火报备的情况下,便用打火机将事先割好堆放在荒田内的茅草点燃,燃烧过程中火星飞溅至周边冬茅草丛并快速蔓延至北面的“虎形”山场,引发了森林火灾。13时许,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了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失火现场调查,将失火嫌疑人朱某当场抓获,朱某亦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警方提醒:切勿以身试法,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目前,汝城县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安全用火、防火意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黄萌萌 肖帆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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