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01
郴州市第八中学违规收取考试费用的问题。
...............................................................
经查,2020年8月,郴州市第八中学以新生入学检测的名义组织分班考试,违规收取438名新生考试费用共计4.38万元并用于试卷印刷、发放加班补助等支出。郴州市第八中学党支部书记邓红兵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郴州市第八中学教育处主任李早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邓红兵、李早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给学生。
02
汝城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原主任李衍祥虚报贪污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问题。
...............................................................
经查,2013年至2016年,李衍祥在担任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汝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通村公路项目中多次通过虚构事实、虚增公路里程数等方式骗取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补助资金共计82.71万元。此外,李衍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李衍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03
桂阳县塘市镇广播站站长陈坤武虚报套取农业补贴款的问题。
经查,2005年至2018年,陈坤武在担任塘市镇罗塘村会计、综治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田地面积的方式套取水稻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3500元。2020年12月,陈坤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4
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方新华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
经查,2014年至2019年,桂东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房地产开发楼盘开展价格检查,致使桂东县两楼盘发生购房合同外另行收取管道燃气入户费的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时任桂东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方新华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方新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胡用梅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