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6日讯(通讯员 林宇暄)近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3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最终拿到手,而拖欠劳动报酬的当事人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1月25日,苏仙公安分局接到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的关于郴州某广告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通过调查核实,民警发现,这家公司成立于 2006 年,2019 年7月被李某兵、孙某娟、余某弦出资收购。其中,李某兵持股70%,任该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3 月 24 日,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兵主动到苏仙公安分局接受询问调查,承认拖欠员工工资 39982 元一事,并书面承诺 4 月 12 日前支付到位。可到了约定的期限,李某兵并没有将拖欠的工资予以支付,民警随即对他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李某兵见民警动真格了,这才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 3 名员工。
5月8日上午,在苏仙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会议室,3 名劳动者如愿以偿地领到了被某广告公司拖欠的 39982 元工资。
当事人邓某杰表示," 非常激动,说实话,工资将近要了一年。这一年中,我们不停地找我们老板,问工资什么情况,什么时候给。后来还是通过公安机关,劳动稽查大队,把我们的工资要到了。"
苏仙公安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提醒劳动者," 在为工厂或公司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现公司长期不能支付工资的情况,首先要收集自己的凭证,比如说你工资发放的凭证,转账还是现金,或者是工资表,每个月用工合同怎么规定的,收集这方面的证据,什么时候开始没有发放。而且,自己通过微信短信方式,向老板或者公司的财务人员讨要工资的情况,截图留下凭证,能够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林宇暄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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