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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刑满释放12天后再次“出手”, 2天作案5起被抓现行
2021-04-21 18:54:11 字号:

惯偷刑满释放12天后再次“出手”, 2天作案5起被抓现行

红网时刻4月21日讯(通讯员 吴春艳)近日,桂阳县公安局在群众协助下抓获并刑拘一名男性惯偷。此前,该男子刘某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12天后,连续2天作案5起,于3月22晚砸车窗行窃后被抓现行。

经查,刘某因2018年11月和2020年8月行窃,分别被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于3月21日,刚刑满释放12天的刘某因囊中羞涩选择重操旧业,在桂阳县城通过砸车窗玻璃的方式,从2辆轿车内盗取智能手机1台和车内零钱数十元。因嫌“收获”太少,刘某又以砸玻璃门的形式,相继从桂阳县城某情趣用品店和某服装店盗走一些情趣用品及皮鞋、袜子各一双。

3月22日晚,刘某以相同作案手法,对停放在城区某处的一面包车下手行窃。因面包车内装有报警器,刘某被闻报警声赶来的车主现场抓获。

目前,刘某已被桂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如何防范砸车窗盗窃这类多发性侵财案件?民警提醒广大车主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1、车主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区域,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高性能的安全装置及报警器。

2、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财物;整条香烟、空包等物如果实在不想带在身上,下车时注意遮盖,不要让人看出痕迹。

3、如从银行等金融部门取出大量现金,要特别注意,盗贼可能已经一路尾随而来,上下车时要特别留心附近可疑人,离开时应将现金随身携带。

4、家里的钥匙和身份证等物也绝不能放在车里。如果这两样东西同时遭窃,有可能会被窃贼“顺藤摸瓜”,带来更大损失。

5、如果发现有人正在砸盗车辆,请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周围群众求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春艳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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