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印发《关于做好第六届郴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启动第六届郴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此次评选旨在深入挖掘各地各行业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郴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成立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全省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市活动组委会下设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推选我市正式候选人的相关工作。
第六届郴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表彰2名左右,5类共表彰10名左右。未当选郴州市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郴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评选按照遴选推荐、填写推荐表、征求意见、评选表彰步骤实施。每个县(市、区)每个类别推荐不超过2人,各市直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可推荐1至2人。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对象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直新闻媒体集中公示5天,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市活动组委会召开专门会议,由评选委员会投票确定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经市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市活动组委会作出表彰第六届郴州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并授奖;对其中特别优秀的,推报参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陈华英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