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3日讯(通讯员 邓慧花)近日,郴州市临武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平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被告人贺某平积极参与陈某佳等人在汾市镇的寻衅滋事犯罪活动,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2019年6月,被告人贺某平伙同廖某、唐某等人与他人在临武县城骑摩托追逐竞驶,并殴打对方。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平积极参与陈某佳等人组织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的其他成员,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临武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审判法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疲劳厌战情绪,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14天,保持了“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打好了基础。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邓慧花
编辑: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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