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1日讯(记者 胡用梅)12月10日,记者从《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两部《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部《条例》施行后,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几位应邀参会的相关部门代表和市民代表。
“过去出现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往往是进行相应道德教育,其力度远远不够。”市民谭趣情说,如今《条例》中则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有了法律上的强制性规范,上述不文明行为就不是一个普通的违反道德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燕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振兴社区党委书记黄志红兴奋地说,《条例》第十一条专门规定了应当遵守的社区文明行业规范,这为社区居民的行为树立了文明标杆,也规范了社区管理,比如:《条例》中规定:“进行装饰装修作业以及其他活动时,避免噪声扰民或者危害周边居民安全。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装饰装修活动。”以前类似的情况只能劝导,现在有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些行为了。
黄志红表示,接下来社区将组织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一起为居民挨家挨户宣传,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参与率,提高我们整个社区的文明和谐氛围。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校园文明作出了具体规定,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校长黄鸿明表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城市的主人,《条例》专门作出了校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其中就明确规定了不能带电子产品进入校园,这些规范将更有利于他们更好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他说,目前学生基本都有手机,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较差,容易使他们沉迷手机和网络,以前很多学校要采取很多措施,但是往往会引发一些矛盾,比如学校和学生的矛盾,学校和家长的矛盾,但现在有法可依了,他相信这将更好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环卫工人李庆明非常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次《条例》充分体现了对我们环卫工作者的关心关爱,特别是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但仍有个别人员不理解不配合,有时他们还会遇到极端行为,对此他感到非常的无奈、委屈。但这次《条例》对此有了明确规定,《条例》就是他们的后盾,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了。
郴州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人民路中队队长李雪峰表示,作为城管执法人员,我们对这部《条例》的出台期盼很大,城市管理和执法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必须有这样一部法规对这些问题作出具体的规范,为我们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比如空调冷凝水凌空排放和非工地出入口夹带渣土污染路面是困扰郴州城管人已久的“城市病”,空调冷凝水凌空随意排放长期以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反映强烈。非工地出入口夹带渣土污染路面更是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甚至影响交通安全。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些情形均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我们执法没有明确依据,管理起来难度很大。现在《条例》对这一系列问题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让我们工作开展起来更有底气。作为城管执法人员,我们也一定会认真做到依法执法,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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