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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好差评”制度
2020-09-27 18:32:10 字号:

郴州市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好差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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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郴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好差评”制度建设座谈会在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召开

红网时刻9月27日讯(通讯员 侯文娟 关艳波)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水平,9月24日,郴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好差评”制度建设座谈会在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召开,标志着郴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提出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制定、发布和实施《郴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郴州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全市统一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通过“好差评”将医保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的话语权交给单位和群众,在当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是不断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是医保政务服务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医保系统落实行风建设的需要,是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实施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是以企业和群众对医保政务服务绩效满意度的评判为导向,全面及时准确了解单位和群众对医保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将发现的医保政务服务堵点、难点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倒逼医保政务服务机构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好地体现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情怀。

会议要求,从10月1日起,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理流程最简)要求,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省级清单作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最底线,坚决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不能增加办事材料,不能延长办事时限,不搞变通操作,不设模糊条款,不得突破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切实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同时,按照《郴州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从10月起有序开展“好差评”,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深刻认识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好差评”制度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标准,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落地各项工作措施。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市县联动,及时沟通,不断排查优化、提升服务,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指导,力求清单制度和“好差评”制度取得实效。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侯文娟 关艳波

编辑:何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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