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喝酒能写诗,武松喝酒能打虎。然而喝酒开车是违法行为,别忘了郴州交警常态化严查酒驾!
事故现场。
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
9月21日晚,李某驾驶湘L1***8小轿车在资兴大道行驶,与唐某驾驶的湘L1***3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调查,驾驶人李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已对该事故刑事立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9月17日晚,郴州公安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男子有酒驾嫌疑,便将其带至警车旁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谁知男子竟毫不在意地说:“是酒驾又不是醉驾”,“科目一还是能考过的”,结果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却发现这名驾驶人是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这下可不只是重考科目一这么简单了!
假期将至,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郴州交警会一直在路上严查!拒绝酒驾,生命无价!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侯慧英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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