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郴州北湖警方抓获。
红网时刻9月18日讯(通讯员 钟剑昌)“收购银行卡,1张1000元……”在郴州务工的郑某某在酒吧认识一名男子,男子告诉她需要实名注册的银行卡,有多少要多少。郑某某觉得这样“来钱快”的机会不可多得,在明知对方收购银行卡用于犯罪后,仍与其交易。近日,郑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郴州北湖警方抓获。
今年7月,家住陕西三原的陈女士向警方报案,称其被一陌生来电骗走了5000元。陕西警方调查发现该笔钱流入了郴州籍人郑某某的银行卡内,并迅速转出。接到陕西警方的协查通报,在收集充分证据后,9月16日,北湖警方在城区某民房将嫌疑人郑某某抓获。
据郑某某交代,自己因为到处欠债,生活窘迫,在酒吧认识一陌生男子后,发现注册银行卡也可以赚钱,为贪图小利,便在不同的银行分别注册了3张银行卡给这名男子,获取“报酬”3000元。郑某某说,交易时她已知情对方收购银行卡是用于犯罪行为,但为了“酬劳”不惜冒险。
目前,郑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钟剑昌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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