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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开展集中整治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0-08-11 17:43:28 字号:

郴州开展集中整治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红网时刻8月11日讯(记者 胡用梅)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10日上午,郴州公安交警在城区燕泉南路、石榴湾大桥、国庆南路与郴州大道等7个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百日攻坚战”,整治城区电动车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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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郴州公安交警在城区燕泉南路、石榴湾大桥、国庆南路与郴州大道等7个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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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处电动车违法超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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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人的轻微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到位、消除违法行为并要她作出承诺。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是,电动摩托车擅自在市城区通行,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改装改型(加装改装电瓶装置、雨阳伞蓬)、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及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特别是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行动,尽可能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加快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驾车人守法意识。

在整治行动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个别违法超载和不带安全头盔等轻微违法行为,民警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到位、消除违法行为并要她作出承诺后再放行。但是也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越线违停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有,民警依法开具法律文书,对驾车人作出处罚决定;有些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民警核实属于电动摩托车或者两轮轻便摩托车的,依法暂扣处罚,对属于电动自行车的,督促当事人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后予以放行;有些非法加装雨阳伞(蓬),民警对其强制拆除,恢复原状;也要些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民警要求驾驶人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书写文明交通承诺书、微信朋友圈积赞等“N选1”方式,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效果。

据统计,仅8月10日当天,全市公安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443起,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76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4起,闯红灯2起,逆向行驶9起,加装遮挡装置33起,违规载人载物71起,在现场查获无牌电动自行车55台,并全部依法依规上牌,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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