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查促纠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违规办学专项整治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办学工作纪律,现将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查处的九起违规办学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郴州市一完小教师张海艳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8年下学期,张海艳违规进行有偿补课,共收取19名学生补课费14800元,其行为构成违纪,2019年9月,张海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桂阳县第六中学教师龚亚平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2019年3月,龚亚平在长沙市“子叶教育”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被当场查处,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6月,龚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资兴市州门司中学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经查,2018年下学期至2019年3月,资兴市州门司中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列支出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进行违规开支。校长李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副校长张兴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工会主席谢春辉负有直接责任,总务处主任邓小文、会计何跃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李明、张兴旺、邓小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春辉、何跃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资兴市州门司中心完小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经查,2017年下学期至2018年下学期,资兴市州门司中心完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列支出套取学生食堂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进行违规开支。校长张跃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副校长田军文负有直接责任,工会主席朱承容负有主要责任,总务处主任邓华清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张跃辉、朱承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军文、邓华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汝城县思源实验学校套取学生食堂资金问题。
经查,2014年上学期至2018年下学期,汝城县思源实验学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学生食堂资金12.379万元用于旅游费用、教研经费、加班补助、招待费等违规支出。校长张永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校长朱承飞、朱胜华、黄华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总务处主任袁柳波、食堂管理员何满红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张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承飞、朱胜华、黄华芳、袁柳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满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汝城县大坪镇中心小学套取学生食堂资金问题。
经查,2015年下学期至2016年下学期,汝城县大坪镇中心小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学生食堂资金5.0895万元进行违规开支。时任校长、现汝城县马桥镇马桥学校校长朱远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朱远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下学期至2017年下学期,汝城县大坪镇中心小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学生食堂资金7.6928万元进行违规开支。何学亮生作为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何学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汝城县土桥镇中学套取学生食堂资金问题。
经查,2015年下学期至2017年下学期,汝城县土桥镇中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学生食堂资金7.926万元进行违规开支。时任校长何文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何文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临武县第四中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经查,2014年下学期至2016年下学期,临武县四中违反工作纪律,违规组织征订教辅材料179.349万元,收到折扣款26.31万元,在全县教辅专项整治中少报折扣款2.967万元;2013年至2018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部分教辅折扣款和征订校服“乐捐款”10.16万元纳入账外管理,违规开支6.59万元。2019年10月,校长唐富国、副校长王庆、出纳吴灶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党支部书记唐世舜、副校长刘当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永兴县三塘中心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经查,2014年下学期至2016年下学期,永兴县三塘中心学校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162.76万元,收取折扣款23.45万元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20.145万元。时任校长李宗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0年1月,李宗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学校内部管理不到位、个别教师漠视师德师风建设等问题。全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上述典型案件为警醒,严格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预防在先,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违规办学专项整治活动,对违规办学问题彻底深入排查,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对违纪违规办学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惩治教育系统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