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3日讯(通讯员 朱锋云)日前,北湖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恶犯罪罚金案。
2018年2月以来,重要成员雷某珍等较为固定的人员经常纠集到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三次以上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北湖区检察机关起诉至该院后,经审理,2019年4月该院以被告人雷某珍犯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判决生效后,雷某珍未按时缴纳罚金。该院刑事庭将此案件移送至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雷某珍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雷某珍的银行存款、工商、证券、车辆信息等情况,发现被执行人雷某珍名下仅有银行存款6044元。
因雷某珍尚在服刑,执行法官联系到雷某珍家人,耐心细致向其亲属释明雷某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履行财产刑有助于其减刑、假释等政策法规。通过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雷某珍家属代为缴纳了剩余的3956元罚金,该起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顺利执结。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朱锋云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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