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端午节期间市民食品消费安全,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0年端午节市场食品专项抽检监测,重点抽检了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粽子、咸蛋、皮蛋、肉类、蔬菜等,其中糕点(粽子)15批次、蛋制品5个批次,食用农产品10个批次,共计抽检30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29批次合格(详见附件1),1批次不合格(详见附件2)。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郴州市开发区康文国蔬菜店
该店经营的黄豆芽,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名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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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9批次抽检结果合格名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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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