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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预拨3430万医保基金 “保”疫情防控救治无费用之忧
2020-01-30 22:14:28 字号:

郴州预拨3430万医保基金 “保”疫情防控救治无费用之忧

红网时刻郴州1月30日讯(记者 龙芳华 通讯员 李琼)记者从郴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1月30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医院预拨医保基金共3430万元。同时,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医院救治患者无费用方面的后顾之忧。

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部门,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精准展开行动。年前,郴州市医疗保障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春节期间值班表,确保节假日期间24小时有干部职工值班值守。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进一步严峻,局全体职工在1月27日(正月初三)取消休假,提前返岗上班。1月28日,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疫情相关医疗保障政策要“零阻碍”落地,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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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部署会。

郴州市医保部门在年前已预付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各100万元医保基金的基础上,再次给市救治医院追加预付医保基金700万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也按照要求给予救治医院医保基金预付,确保救治医院医保基金预拨全覆盖。截至1月30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医院预付医保基金共3430万元。同时,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医院救治患者无费用方面的后顾之忧。

据介绍,对于确诊患者(含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确保确诊或疑似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对于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并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此外,对于未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全力先行救治,并抓紧补办参保手续,马上享受医保规定的报销政策,不设等待期。

在保障药品供应方面,郴州市医疗保障局落实省医保局关于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药品采购的相关政策,加强国家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协议零售药店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医保协议零售药店保证药品供应,严格履行协议管理规定,严禁哄抬价格,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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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协议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

目前,郴州市医保结算工作平稳进行。年前,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结算工作人员全部取消休假坚守岗位,确保医保结算畅通平稳。建立了专项服务保障机制,由医保经办机构、定点收治医院医保科长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确保“发现一例、救治一例、保障一例”。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龙芳华 李琼

编辑:汤思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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