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从湖北武汉来北湖、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北湖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主动登记的,由各网格、村(社区)负责登记到位,建立联系方式,及时报所在乡镇街道。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报当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北湖区各旅行社、酒店和宾馆对湖北武汉来北湖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湖北武汉来北湖的旅游团队和散客。在高速公路出口及其他进入北湖道路口设置检测点,对来自武汉或途经武汉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并对车上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各酒店旅馆不能办理入住手续,第一时间报所在乡镇街道。自驾等其他途径来北湖的旅客,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应主动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北湖区指定龙女柳毅宾馆为湖北(武汉)来我区人员集中安置点。
三、按照最大限度的原则减少和取消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同时还包括传统习俗,如庙会宗教活动、办喜事、旅游景区景点等活动。2020年1月24日零时,全区农贸市场全部闭市,电影院、网吧、KTV等人员聚集场所关闭。
四、来北湖旅客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是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没有及时报告的,报告了没有及时送诊的,医院病人走失的,擅自发布消息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值班值守不到位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六、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2167125电话进行咨询。
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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