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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再出发 苏仙区妇联即将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2019-11-27 16:26:43 字号:

不忘初心再出发 苏仙区妇联即将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红网时刻郴州11月27日讯 (通讯员 陈红玉)11月28至29日,苏仙区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就要召开了,168名代表共商妇女发展大计。

苏仙区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是事关全区广大妇女的大事。可是对于许多人来说,妇代会到底是什么,之于每一位妇女同胞又有什么意义,这些并不是很清楚吧。

妇女代表大会知多少?

举行时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下简称章程)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1949年4月3日在北平召开的。当时蔡畅被选举为主席,也就是中国妇运史上第一任全国妇联主席。

与会对象:

正式代表是来自全区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优秀女企业家、领导干部、归侨及侨眷、少数民族等)的妇女代表。

既然是如此盛大的巾帼盛会,到底会上要完成哪些动作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会议职权。

《章程》规定,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

在这次大会上,我们会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妇女工作的成绩、经验和不足,并讨论决定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这将决定后五年我区的妇女事业发展的方向。

来源: 红网时刻

作者:陈红玉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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