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何宇华 邓坤 郴州报道
“处分决定下发后,我曾一度感到失落和迷茫,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回访帮助,让我从失落和迷茫中走出来,唤醒了我的初心,重拾了工作干劲,县纪委监委的积极推荐更是让我备受感动和鼓舞。”汝城县44岁的干部李某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县纪委监委的及时回访教育,让他从自我封闭中调整过来,并奋战在项目建设一线,变“有错”为“有为”,近期李某因工作实绩突出被重新提拔使用。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汝城县纪委监委在抓实抓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营造全县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政治生态”为主题,四个片区工作组分别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刻检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重点了解了受处分人员在思想认识、问题整改、精神状态、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巩固和扩大执纪办案、教育监督的综合效果;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给予肯定和关心,帮助他们重新振作起来;对汲取教训、工作积极、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影响期满后积极向县委及组织部门推荐重新启用,是汝城县纪委监委近段时间的一项重点工作。
执纪办案决不一“问”了之、一“处”了事
“国庆期间天气连续晴好,很容易发生森林火灾,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森防工作,确保‘零火情’!”一大早,黄某就带领驻村干部开展森防巡查,对每处的值班人员反复叮嘱,而在刚受到处分时,他完全是另一幅模样。2018年年底,黄某受到记过处分后,一直迈不过心里的坎,感觉在单位领导和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对犯错的党员干部,我们决不能一‘问’了之、一‘处’了事,而应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上前‘拉一把、扶一下、推一步’,让‘掉队’的赶上来。”汝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何珍良说。
在对黄某的回访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与其交心恳谈,帮助其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其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心无旁骛地做好工作。“我犯了错误,但组织没有把我‘一棍子打死’,对我不抛弃、不放弃,还耐心地开导鼓励……”黄某说,正是回访教育帮他解开了心结,重拾了信心。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就像医生对术后病人进行复诊,看术后效果如何,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病人尽快康复。”汝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黄义雄说。近期,汝城县纪委监委的9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成40多个小组,对2018年至2019年6月的200余名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集中回访,让其正确看待处分处理,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回访教育必须有的放矢、精准精细
“有的好面子,不能正确对待;有的自诩劳苦功高,知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有的单位顾虑较多,对受处分干部不闻不问……每一个案件各有特点,每一个受处分人员的性格履历都不同,这就决定了回访工作必须有的放矢、精细精准。”汝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邓敏群说。
2018年10月,汝城县人社局干部朱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后的朱某忧心忡忡,自卑心理严重,无法安心工作。针对朱某上进心强、思想压力大等特点,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个性化施教,量身定制跟踪回访教育方案,鼓励其放下包袱、调整心态、积极作为。受到激励的朱某如释重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他为主策划的大村村“丰收节”成为该县靓丽的旅游名片和该村产业扶贫的重点项目。
为把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汝城县纪委监委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受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做到回访前做足功课,制定回访要点和预案;回访时根据谈话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收集有效信息;回访后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评估回访效果。同时,聚焦总结反思、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情况等,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
严管厚爱并举唤回初心、激发干劲
近期,曾受处分的肖某被汝城县委重新启用任单位副职一事,在该县干部职工中引发热议。“是组织没有放弃我,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继续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这才有我的今天。”回想起受处分后的心路历程,肖某感触颇深。
“我们不会放弃任何一名干部,就是要亮明‘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唤醒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为民初心,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汝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盛钢说。
汝城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攻坚时间紧,做通思想工作后的肖某一头扎进脱贫攻坚一线,偏远的山村抢着去、困难的工作抢着干,工作表现突出。受到组织部门拟提拔肖某任单位副职的意见征询后,县纪委监委的意见非常明确:“通过回访谈话和密切观察,肖某表现突出、成绩出色,可以胜任这一重要岗位。”
学习纪法深刻汲取教训、谈心解压激励担当作为……汝城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回访时发现的情况,对改正错误彻底、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受处分干部“不掉队”。今年8月以来,汝城县因工作实际突出被重新启用的受处分干部有4人。
目前,汝城县纪委监委正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的办法》,对回访对象按政治画像“写实”的方式据实写出其在思想认识、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并向同级党委报告。对回访对象的综合评定一式两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各存一份,作为回访对象评优评先、职级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努力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汝城县纪委监委 何宇华、邓坤)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何宇华、邓坤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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