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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交警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2019-07-09 19:35:35 字号:

郴州市公安交警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功抓获肇事逃逸司机。

公安局交警带肇事者指认犯罪现场。

红网时刻郴州7月9日讯(通讯员 蒋轶琦)近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快速反应,持续作战,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2019年4月27日凌晨5时30分许,郴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值班民警刚对南岭大道北湖区石盖塘镇路段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的案发现场勘查完毕,驾驶警车在返回队部的路上,一阵清脆的110派警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的110指挥中心的民警称:在郴州市郴江路海泉路路段一辆小车撞倒一名行人逃逸,行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接警后交警二大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到达案发现场后,值班民警了解到,经120医护人员的确认,受伤的行人因受伤严重已去世;而肇事车辆已逃离了案发现场,在整个案发现场除了只找到一块疑似从肇事车辆车身脱落的一块长约25厘米、宽约15厘米长方形块状塑料洒落物外,整个案发现场未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值班民警此时的心理压力已陡然加大,一是因为在出城的主干道撞死人逃逸,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二是看到死者家属撕心裂肺的画面,穿着这身警服,有义务尽快找到肇事司机并将其抓捕归案。

早上一上班,二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对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大队随即成立“2019.04.27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启动了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急程序:一组在案发现场附近寻找目击证人、二组沿途寻找可疑的肇事车辆、三组调取沿途的交通视频资料。

上午11时许,三组传来好消息,通过视频卡口照片看到一辆右前保险杆损坏的一辆车牌号为湘L2CW28的面包车在案发时疑似从案发现场经过,期间还有一名女乘客上车。该车辆与案发时吻合的时间、经过案发现场、车辆有损坏痕迹,种种巧合预示着这辆湘L2CW28的面包车有重大嫌疑。二大队民警随即通过警综平台查询到该车车主的信息,与陈某剑取得了联系,但陈某剑称该车早已在宜章县被盗了,矢口否认其就是肇事司机。再向其详细询问时开始支支吾吾,随即挂了电话。二大队民警马上再拨打过去时,电话那头提示对方电话已关机。陈某剑的迹象表明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陈某剑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因其一直处于躲避逃逸的状态,不到案,就暂不能确定其是否为此事故肇事逃逸案的肇事司机。

陈某剑的户口在广西玉林市,暂不能确定他就是肇事司机。重大嫌疑车辆是郴州本地的号牌,通过调查这辆车在郴州的行驶视频监控记录,二大队办案民警发现湘L2CW28号面包车在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的一家店铺门口有几次违停记录,办案民警随即赶往良田镇那家店铺,找到了那名女乘客王某娥证实了陈某剑案发后向其承认了其就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司机以及此案件的事发经过,从王某娥处还了解到陈某剑在郴州桂阳县有个合法妻子。二大队民警随即前往民政局调取了陈某剑的婚姻情况以及其配偶情况,并于当晚在其配偶彭某居住的楼下蹲守,伺机抓捕陈某剑。但事与愿为,一直等到凌晨1点,陈某剑一直未出现,民警敲开其配偶彭某居住的门,彭某向民警证实了陈某剑案发后向其承认了犯罪经过,但她确实不知道陈某剑的去向。经王某娥与彭某的证实,此时已基本确定陈某剑就是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司机。

二大队民警于2019年5月初驱车千里赶往陈某剑的老家广西陆川县清湖镇,找到陈某剑的家属,了解了其家庭情况,让家属劝陈某剑投案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2019年6月27日20时许,广西玉林市公安局传来捷报,陈某剑于当天在广西玉林市落网,二大队民警随即驱车千里前往广西玉林将陈某剑带回郴州,陈某剑对2019年4月27日凌晨5时许在郴州市郴江路驾驶湘L2CW28号面包撞倒一名行人后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来源: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作者:蒋轶琦

编辑: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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