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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郴州31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处理!
2019-04-12 09:36:49 字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郴州31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处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力破“网”打“伞”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扫黑除恶进行时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

为赌博犯罪活动团伙提供“保护伞”的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原所长郭建林、辅警熊志新被判刑;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0人;31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处理,其中9名乡科级干部受到了处分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行动上一马当先,在查处深度上坚决一查到底,在打击力度上一网打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优势,扛牢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明确职责定位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研究部署、主动出击。针对扫黑除恶重点线索和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苏仙、汝城、安仁3个县(区)的重点涉黑涉恶团伙案件,成立专案组予以直接调查。目前,郴州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均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层层发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破“网”打“伞”,将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涉及“保护伞”的案件,坚持“一查到底”“一网打尽”。

截至2019年4月3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9条,向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条,初核问题线索241条,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0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6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坚持动真碰硬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暂存、留存、积存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梳理排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协调市县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2016年以来各单位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按照“三清三到位”“三必问”“六必查”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核查,梳理排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目前,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165个涉黑涉恶团伙进行了“回头看”,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突出打击重点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现已对涉及黑恶腐败和“保护伞”的9名乡科级干部、21名社区(村)干部进行了处分和问责。

2018年,临武县纪委县监委对为赌博犯罪活动团伙提供“保护伞”的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原所长郭建林、辅警熊志新采取“留置”措施,该案也是湖南省针对涉黑涉恶保护伞实施留置的第一案。现郭建林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熊志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辖区石桥村原村支书文平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一个由基层派出所长、辅警和村干部撑起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拔除。

对扫黑除恶中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不敢担当以及为自己所谓的“政绩”而遮掩包庇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消极腐败行为,同样是纪检监察机关打击的重点。桂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该县谭阿平、高银中等人强迫交易案(涉恶团伙)进行排查中,发现县商行办、屠宰场、鹿峰街道办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现已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和问责。

(来源:林邑清风 李江华/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江华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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