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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筑牢生态屏障,保护绿水青山

近日,在苏仙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苏仙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联席会议。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苏仙公安分局、苏仙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流了当前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办理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打击尺度、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协作配合等工作内容。

自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以来,苏仙公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坚持常态巡防、重拳打击、宣教并举,不断织密野生动植物保护网、全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坚持常态巡防,筑牢“绿色屏障”。坚持以“河长制” “林长制”护航绿水青山为抓手,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林区、河流,常态化开展巡防工作,并运用现代化技术在重要林区、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加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对古树生存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摸排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加强辖区主要河流巡逻力度,重点对巡逻河流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电鱼、阻鱼、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水域沿线安全隐患,切实将巡河工作落到实处。

重拳亮剑出击,打击“绿色幽灵”。苏仙公安针对辖区生态环境特点,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协作,建立联席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展开违法捕捞专项行动,在非法捕捞多发期开展联合执法,突出打击效能,强化破案攻坚,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森林火灾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截至目前,共立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2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9人,移送起诉35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多样性。

强化正向宣传,提升“绿色理念”。通过苏仙公安“双微”平台普及相关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安排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人员在禁捕区、村口河道进行宣传劝诫;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千人包千村,万警进万家’大走访办实事活动”等实践活动,组织民辅警走村入户,以面对面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场讲解案例、展示打击成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鼓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2023以来,开展宣传宣讲活动32场,发放“森林防火”“十年禁渔”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一步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中国网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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