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震慑警示教育,推动郴州市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宜章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荣茂等人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组织不力、监管缺失问题。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宜章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对此,时任宜章县副县长吴荣茂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吴荣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吴荣茂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02
桂东县沤江镇副镇长扶力祥对群众态度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22年6月24日,扶力祥在与前来办事的群众胡某某交流过程中,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且殴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2023年2月,扶力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3
资兴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海燕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至2022年,欧海燕在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中,工作马虎、验收走过场,对多支付资兴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费用、重复支付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设计费以及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第12标段未开展工程监理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欧海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欧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临武县水东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肖瑾等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1月28日凌晨,水东镇神山村居民李某驾驶摩托车在金江镇袁家村路段与重型货车相撞,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水东镇政府等相关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失控缺位,宣传劝导敷衍了事。对此,时任水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瑾负有监管上的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1月,肖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05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舂陵江中心所原所长肖嗣武在农村建房审批中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20年,肖嗣武对辖区内用地审批把关不严,在未核实地类类型为基本农田的情况下,盲目签批用地手续,导致舂陵江镇5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此外,肖嗣武还存在对未批先建问题巡查监管不力等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肖嗣武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06
永兴县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小军等人在处置楼栋安全隐患投诉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8月,在处置便江街道人民中路某楼栋安全隐患投诉工作中,曹小军等人对县公电办转办的投诉问题不重视,未及时跟踪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未有效与投诉人做好解释沟通工作,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3个月没有明确答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曹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曹小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全市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引发负面舆情、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影响工作大局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林邑清风
编辑: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