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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启警区域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一簇烟花划过雾蒙蒙的天空,下面是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守护我们健康呼吸的紧迫行动。

今天(2026年1月26日)0时,郴州市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郴州市中心城区设有两处烟花爆竹燃放点:东湖公园(郴州长卷项目对面区域)和仙岭湖体育休闲公园(石盖塘区域),供市民燃放时间为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和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启警区域实行全域禁放(含上述两个燃放点)。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规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守护郴州的青山绿水。

对于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郴州市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最近就有市民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这一规定将面临相应处罚。

除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郴州市还将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公众健康防护方面,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

一般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防护措施。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

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则涵盖工业源管控、移动源管控和扬尘源管控等多方面,全面降低污染物排放。

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做好防护、减少污染,共同守护城市空气质量与身体健康!

来源:郴州环保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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