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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调整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及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郴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清明节放假进行调整:

在郴高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清明节不放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周六(4月2日)、周日(4月3日)照常休息,周一(4月4日)、周二(4月5日,清明节)照常上课,原清明节1天法定假视疫情情况另行安排补休。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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