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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0年6月30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成谷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亦彬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志强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其龙同志为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文军同志为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雷题铭同志为郴州市统计局局长;

胡强同志为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莫雄同志为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曹曲波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曹曲波同志为郴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友荣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肖华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刘军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双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建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欧阳昆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曾光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谢末钢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学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敏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江同志为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黄泽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范平同志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国新同志的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其龙同志的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胡强同志的郴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谭家胜同志的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志强同志的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徐江文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渝训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曾光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利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建湘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肖华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军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双高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欧阳昆兰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曾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郴州人大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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