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0年6月30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成谷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亦彬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志强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其龙同志为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文军同志为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雷题铭同志为郴州市统计局局长;
胡强同志为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莫雄同志为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曹曲波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曹曲波同志为郴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友荣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肖华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刘军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双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建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欧阳昆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曾光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谢末钢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学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敏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江同志为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黄泽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范平同志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国新同志的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其龙同志的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胡强同志的郴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谭家胜同志的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志强同志的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徐江文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渝训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曾光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利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建湘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肖华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军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双高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欧阳昆兰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曾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郴州人大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