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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公安局发布通告,这些人员快投案自首!

关于敦促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推进郴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给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奉劝几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在2020年6月1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现特通告如下:

一、正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或曾经从事过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二、买卖身份证件等公民个人信息、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人员,立即主动注销卖出去的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利用银行卡、手机支付码帮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取款、转款(俗称“APP”跑分、刷单)的违法犯罪人员。

四、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公安机关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六、凡知悉电信网络诈骗、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人员情况等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并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惩。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735-110

郴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日

郴州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案例

一、婚恋交友诈骗类

2020年03月14日,郴州市桂东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线索,锁定以婚恋交友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李某春、沈某、苏某等5人自2020年2月21日至3月16日期间,以桂东县沙田镇江湾村郭某家二楼出租房为窝点,通过购买的电脑、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在网上将自己伪造成“在香港上大学的大陆女学生”,利用“Facebook”、“Line”、“WhatsApp”等交友聊天软件结交男性或女性好友,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再虚构欠债或无生活费等理由向受害人借钱骗取财物,若此时受害人还不轻易上当,则以诱骗对方购买充值游戏卡、假冒黑社会成员恐吓等方式继续实施诈骗。2020年3月16日,我市桂东县公安局民警在桂东县沙田镇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朱某等5人抓获。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已成功实施诈骗6起,骗取人民币31695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二、虚假网站理财链接诈骗

2020年2月17日我市公安机关接待群众肖某报警称:自己被某网站诈骗人民币80余万元。经民警了解,报警人2019年7月通过朋友谢某介绍到一个叫“蒂雅”的理财网站上投资,肖某进入该平台后,按照客服指点操作,前期就有盈利,但随着其注入资金越来越大盈利倒是越来越小。2019年7月至11月,肖某在该平台内共计被骗走人民币8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站其实是一个以外省籍犯罪嫌疑人许某和张某为首开设的网络赌博平台。今年3月,我市公安机关组织专案民警对该案涉案人员进行集中收网,一举从外省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许某、张某等十余人,依法冻结该案涉案银行账户70余个,资金达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犯罪当中。

三、利用虚假买卖口罩信息诈骗案

2020年2月16日,我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宜章县居民姚某与王某存有涉嫌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嫌疑,民警对该案展开全面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王某在明知朋友曹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事实后,仍将银行卡、身份证信息、手机卡卖给曹某。仅此一笔交易,姚某获利2000元钱,王某获利1000元钱。而犯罪嫌疑人曹某将买来的银行卡提供给该案的上游犯罪嫌疑人李某,供李某在互联网上利用王某身份信息以卖口罩名义诈骗河北邯郸市受害人刘某92.99万元、广东省深圳市受害人张某17万元。犯罪嫌疑人姚某、王某行为已涉嫌诈骗的共同犯罪,于2020年3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四、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收益所得类诈骗

2020年01月17日,我市临武县公安局接海南省五指山市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称:我市居民曾某在某QQ群内领取转账“任务”,按照任务,每转给指定收款人10000元就能获得200元提成。曾某等人明知这种“任务”是帮助电信诈骗洗钱的行为,依旧为其多次转账并获利。经侦查,该团伙同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和曾某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又发展了朋友苏某作为其下线,利用银行卡账号和支付宝、微信的收款码作为电信诈骗的收款、转账、取现方式,并安排团伙成员取现。自2019年5月23日开始到2019年10月份左右,该团伙成员共取款20余次,共计20万余元,以此获取返利手续费等报酬。犯罪嫌疑人罗某、曾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的共犯,已于2020年4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五、代办信用卡、贷款类诈骗

2020年03月,我市公安机关接公安部下发电信诈骗线索称:我市临武县城内有一诈骗窝点,随之该团伙进入公安民警侦查视线。经工作,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黄某云、孙某达、雷某平9人。该团伙自2019年5月份以来受团伙头目陈某的召集和安排,一部分人冒充信贷公司和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的方式进行诈骗,一部分人负责冒充信贷公司工作人员按团伙头目陈某提供的名单与“客户”打电话,并以证明是否有还款能力为由让“客户”存钱到自己银行卡账户上,按照分工该团伙同时还安排其他团伙成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继续跟进存钱的“客户”,又以增加银行卡流水和交保证金为由将“客户”存入自己账户的钱转入到陈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去,达到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该团伙头目陈某负责招收“员工”、租用办公地点、准备向客户打电话的手机、电话卡、提供“客户”名单和“话术”等资料。自2019年9月该团伙共利用该方法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之巨。目前该团伙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6人,另有3人迫于法律的威严先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六、虚假购物消费类诈骗案

2020年02月11日,我市资兴市公安局接浙江省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报案书称:、资兴市居民何某涉嫌利用天猫超市漏洞,采取申请退款却不退货的方式诈骗钱财多起。民警开展工作得知:自2018年1月来何某在天猫超市购买植物油、洗衣液、卷纸等日常生活用商品,收货后嫌疑人何某以虚假的物流订单号做“退货且退款”操作,实际上相关货物并未退还,大多数商品被其低价变卖兑换成现金。经查本案何某先后使用7个淘宝账号、共发生交易731笔订单,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七、买卖对公账户和营业执照黑灰产类案

今年3月,市局苏仙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市内有一名叫“郴州翰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司账户及相关信息有异动情况,公安机关遂将该公司纳入侦查视线。经侦查查明:该公司注册法人林某听朋友马某说,注册公司后可以将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卖钱。于是林某于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共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了郴州翰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郴州函畅贸易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海山图文店等公司20余家,然后利用公司的营业执照到我市相关银行办理了公司相应的对公账户,直至案发,林某等人先后注册公司36家,开设对公账户30余个,已成功卖出27个,非法获利达20余万元。公安机关在掌握充分事实证据后,一举将这个以林某、马某为主的买卖对公账户“黑灰产业链”犯罪团伙11人抓获归案。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林某、马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八、侵犯公民信息类案

2020年03月04日,我市北湖分局接匿名举报:在我市北湖区东坡岭隧道旁梨树山村堆上组C区3栋2楼有人从事买卖公民信息的非法活动。接线索后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在该栋房屋2楼一举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谭某金、谭某甜、谭某康共5人抓获。行动当天民警在嫌疑人4楼出租房内查获该团伙部分涉案相关物品。经侦查: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谭某甜、谭某金等人发现出售个人的微信号有利可图,为能盗取他人微信号,该团伙设法从玩手游的群体入手,在不同的网络游戏界面或网页推送虚假的“免费送游戏皮肤”的信息,从而盗取近千个微信账号,然后将部分微信账号通过网络销售给不法人员,非法获利达5.2万元。目前,公安机关正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此案依法办理。

九、假借游戏装备类诈骗案

2020年4月24日,我市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东、曾某洪等3人从2020年3月初开始,轮流使用tt语音软件发布可代买“和平精英”游戏皮肤、游戏装备的信息,并在TT语音软件创设房间,有人进房后,通过语音询问对方年龄,确认其为未成年人后,就以拜师可以免费送限量皮肤等道具的虚假信息诱导未成年人上当,要受害人告知其微信登录账号、密码,其三人登录受害人微信后查看其余额,便扫码加上实施诈骗的微信号,将受害人微信号所绑定银行卡内余额如数转至受害人本人微信内,再以各种借口骗取受害人本人登录自己微信号转账至实施诈骗的微信号。据嫌疑人交代,直至其被抓获,他们已成功骗取4名受害人钱财达3万元。等待罗某东、曾某洪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十、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案

2020年4月9日,一何姓受害人来到我市消防救援支队,称其是按支队“谢政委”的“约定”来领取所谓的货款,当真正的谢政委当面告知其消防支队近期并未进行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时,何某才醒悟过来,自己可能是被网络上自称是“谢政委”的人骗了。见此情况,支队工作人员建议受害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接待民警了解得知:今年初,该案犯罪嫌疑人事先以郴州市消防支队“谢政委”的名义,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同是区政府某部门的一领导发送信息称:这是自己的新号码,请惠存。时隔数月后的4月8号,该案嫌疑人就用此号码向该领导打电话称:市消防支队有一批物资要采购,需找人垫付一定资金周转一日即可,第二天可以去支队把垫付的钱款领回。该领导信以为真,遂即找到做生意的受害人何某,要何某向该案犯罪嫌疑人转款,后受害人分数次向该案嫌疑人提供的所谓物资供应商李某的账户转款3笔共计45.5万元。转款后的4月9日,受害人何某如约到消防支队找支队领导要领回其垫付资金,结果出现了开局的一幕。受害人何某立即打该案犯罪嫌疑人电话,而该电话已处于号码失联关机状态。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并正在加紧侦破当中。

来源:FM1028郴州交通频道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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