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阳县金融办:防疫期间也防非法集资

????_20200221224825_??.jpg

红网时刻2月21日讯(通讯员 李洪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巩固当前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1月20日,桂阳县金融办联合公安局经侦大队、县人民银行及县内其他金融机构在欧阳海广场设点,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给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万份、宣传环保袋5000个、宣传杯子4万个、政府提示卡3000份,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平台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短信,同时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作用,在全县主干道播放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附:居家防疫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小贴士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期,桂阳县政府金融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居家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更要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别让非法集资“偷”了您的钱袋子。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做到居家防疫也能防范非法集资。

一、掌握一个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表现:

①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②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④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熟知两个文件,维护金融消费权益

1.2019年12月2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并于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该通知对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监管部门职责、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监管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要求,未取得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市场经营主体,均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鉴别金融类产品服务真伪提供了根本遵循。

2.2020年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提出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措施,其中第16条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维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看清三个套路,谨防集资诈骗陷阱

1. “区块链+慈善”骗局。不法分子炒作当下较热的“区块链”概念,谎称开发出区块链慈善平台,组织线上募捐、慈善“挖矿”等活动,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 以“销售返利”名义售卖假药、假物资。不法分子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恐慌心理,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并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钱财。

3. “居家理财”骗局。不法分子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电脑、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大肆营销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设置高息诱惑骗局。

最后,呼吁:多宅家、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居家防范非法集资,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理财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不法分子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额利息都来自自己的本金。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0/02/21/6750858.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